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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场监管总局发声,严厉打击直播电商领域违法违规行为

记者 辛圆

据“市说新语”周四发布消息,4月17日,市场监管总局召开直播电商经营主体座谈会,推动直播电商行业健康发展。

会议强调,近年来我国直播电商行业发展迅速,正成为促进消费增长、推动创业就业、激发经营主体活力的重要力量,但也存在假冒伪劣产品现象较为突出、虚假营销屡禁不止等问题。

会议提到,市场监管部门将强化主动治理,加大监管执法力度,严厉打击直播电商领域违法违规行为,维护公平竞争秩序,推动网售产品质量提升,不断提高广大消费者的获得感和满意度。加快建立监管长效机制,制定出台《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》,明确各方主体责任,促进直播行业规范健康发展。

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课题组此前发布的《2024年直播电商行业发展趋势观察》报告显示,2024年1月至11月,全国直播电商零售额达4.3万亿元,为电商行业贡献了80%的增量。不过,直播电商快速发展过程中,也伴生一些问题。

在3月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首场“部长通道”上,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局长罗文就公开提到,要对直播电商加强监管。

罗文表示,部分主播恶意炒作搞虚假营销,带来了假冒伪劣产品现象比较突出,对此消费者反映强烈,也十分突出。

“针对上述问题,我们将压实平台的审核责任,加强产品质量的专项抽检,加大监管执法力度,严厉打击虚假广告、虚假宣传等行为,维护公平竞争秩序,不断提升网售产品质量。与此同时,今年也将制定出台直播电商监管办法,建立监管长效机制,有效规范直播交易行为。”他说。

界面新闻记者查询发现,针对直播电商的监管,地方层面已经有所行动。

2月11日,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《安徽省直播电商合规经营指引》,对直播营销平台、直播间运营者、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、直播营销人员、平台内经营者5类直播电商经营主体提出具体要求,督促和引导直播电商各方参与主体合规经营,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,推动行业有序竞争创新发展。

青海省市场监管局3月出台《青海省互联网直播电商合规指引》,针对目前直播电商行业虚假宣传、数据造假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、货不对版、侵犯消费者权益等问题,从落实直播电商平台主体责任、规范直播电商经营行为两个大的方面,全方位、多角度地对互联网直播电商各方参与主体提出合规要求,确保直播电商在法律轨道上稳健运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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